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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就业时间表
  作者:科技发展部    日期:2018-03-09     信息来源:   【字体:
 

一、毕业答辩及学位:

1410日前:经导师批准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递交延期毕业申请(空表到研究生部领取),未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毕业生必须按时于5月中旬参加答辩,否则按肄业处理。

2415日:学生网上交申请答辩材料(详见2018夏季毕业研究生答辩须知)。研究生部向国科大报2018年夏季答辩毕业生名单。

3、答辩时间定在5月上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安排。

4、学位授予仪式在6月中旬,届时在本所主页另行通知。

5、在7月底领取博硕毕业证和学位证。

二、就业及就业报到证:

1、领取就业协议书:通过毕业答辩研究生每人一份,签署后不能变动,请毕业生签署前慎重考虑。

261日前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630日前发就业报到证。

362日至820日期间交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函的毕业生8月底发就业报到证。

4630日前未签就业协议毕业生及未签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,应在630日前到研究生部填写回生源地申请表,至1210日仍未落实派遣单位的,派遣回生源地并办理档案户口转原籍省市毕业生接收部门手续。

5、毕业生或毕业生委托人领取就业报到证时应该认真核对,错漏当时立即上报。

三、户口迁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:

(一)户口迁移:户籍在本所的毕业生,报到证到本所后立即办理户口迁出(已婚学生还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),请毕业生留意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限,及时到接收单位(或原籍)报到并落户,不按时报到和落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,迁户程序如下:

1、由本所物业管理部代办:物业部一般在6月下旬和7月上旬分两批统一办迁户,办妥后学生可直接到研究生部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(领取时间以物业部办好户口迁移证时间为准)。

2、本人办理户口迁移证

如不在上述时间段内迁户,需由本人办理迁户手续:

1)凭研究生部领的报到证白联;到物业部办迁出手续;凭物业部证明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持报到证、毕业证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迁户;到研究生部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白联换取报到用的报到证红联。

2)如户口迁移证已过期或须改迁,需本人书面申请,并持原迁移证、身份证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延期或改迁手续(改迁还应附改迁证明材料)。

3、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

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的,除上述“2、”外,还需要凭代办人的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公证书办理迁户手续(或按天河区公安分局要求办理)。

(二)党组织关系迁移:

学生党员离所前需将党员关系迁到入职(就读)单位党委或档案挂靠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,学生本人先落实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“抬头”和“去向”,在610日前到办公室臧丹同志处办转出手续,71离校前将接收单位开具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回执”交臧丹在离校单上签字。

离所时未办党关系迁移党员,要根据本所党组织通知按时回所过党组织生活。

四、计生证明:

户籍在所学生,需本人填表签字办理计生证明;户籍不在所学生,计生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。

五、其他

1.学生在办完离所程序后,方可到研究生部领取毕业就业单/证。

2.委托领取: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就业报到证为个人重要凭证,最好由毕业生本人直接领取,若确需委托代领,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离所前写好委托书并签名授权,由被委托人凭委托书签领并转交毕业生本人。

3.学历学位证明开具:在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之前,入职或就读单位需要学历学位证明的,研究生部视情况具实办理。 

  

科技发展部(研究生部)

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